當夫妻雙方陷入感情關系危機時,離還是不離,這是一個...
現代家庭中,當夫妻雙方陷入感情關系危機時,離還是不離,這是一個大問題,也是不得不面對的抉擇。當事人常常會陷于迷茫、糾結、痛苦等負面情緒而備受折磨。近日,無意間聽說離婚證是綠色的本本(說實在的,我還沒見過真正的離婚證是什么樣子),我心中不禁閃過一絲驚愕。綠色,是象征和平、希望和生命活力的,為什么離婚證要選擇這樣一種顏色呢?當我仔細在網絡上搜查時,才發現事情的真相原來是這樣的:離婚證的封面曾經是綠色的,但后來為了“破除舊的觀念、貫徹人文關懷”,國家將離婚證統一改成了紫紅色。這不禁勾起我對小時候人們貼春聯的一些回憶。在農村,大凡過年時家家戶戶都會貼上紅彤彤的春聯,以示慶祝。但如果誰家在頭年里有老人去世,那么這家的春聯,便是不一樣的顏色:比如綠色,比如紫色……小時候的我看到如此場景,都會感覺很害怕,因為我知道這是因為這戶人家死了人?,F在我們回到“離婚”這個話題。從根本上說,它確實是一樁婚姻的人為解體,也像是一次死亡(或夭折)。因此,它如果發生了,真是生命中極重要的事件(而且負性的影響常常占很大比重)。在“43種生活事件及壓力量表”中,配偶的死亡占據首位(壓力指數是100),而離婚位居其次,壓力指數是73。正是因為離婚事關重大,所以慎重離婚自然成為一種理性的選擇。最近我聽說有人從認識到閃婚不到一個月,而閃婚后又不到一個月閃離,這是我所聽說過的最短的從結到離的周期了,真像是曇花一現,可謂是“露水夫妻”。雖然,這似乎也是當事人的自由,旁人無從干涉,但問題是:如此草率的結與離,它給當事人帶來幸福了嗎?有感于人們在離婚這件事上的不少誤區,我產生了若干思考貴陽市偵探公司,并將其匯總在一起,稱之為“離婚十律”。有一熱心朋友得知我寫作此文后,問我:“這里的律是什么意思呀?”我說:“就是對于那些想要離婚的人提出的警示,或警誡?!?救治律(醫治律)我們都知道,如果孩子生了病,且病得不輕,做父母的必定將孩子送往醫院,請求醫生醫治,讓孩子恢復健康,這是再明白不過的道理。但是人們對待出了問題的婚姻的態度是如何呢?是拋棄,還是醫治?不少人選擇了前者。這種行為的性質,與孩子生病了將其丟棄又有何異?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婚姻是我們的孩子,而且是第一個孩子。當它出了問題、顯現危機時,正是由于我們長期忽視了喂養它、呵護它、照顧它的緣故。所以它才生病了,它的生命開始枯萎……也因此,要使這個孩子恢復健康,我們便須用愛作為良藥,來滋養它,使它復原。雖然醫治成功的概率并不能達到100%,但是不醫便棄,實在就像扼殺孩子的生命一樣的無知、殘忍和不人道。我常常對我的當事人說:“當一樁婚姻出現問題以至危機時,如果雙方不經過最大的努力(包括尋求婚姻輔導專業人士的幫助)就選擇離婚,那么,雙方所失去的將會比所得到的要多得多?!?責任律責任律的第一層含義是,無論由于什么原因,婚姻走到離婚的邊緣,雙方都是有責任的。出軌,無性婚姻,長期的冷暴力,大家庭生活不和,等等,盡皆如此。責任律的第二層含義是,對于夫妻雙方來說,有以下三種情形:一種是一方愿意負責任來修復關系,另一方不愿負責任,后者的表現是執意要和對方分開而不做任何挽救的努力。第二種是雙方都不負責任,雙方都認為自己找錯了人,而不愿在修復關系上做出哪怕一點點的努力。第三種是雙方都愿意負責任,都愿意給彼此機會來修復關系,這一種是心理比較成熟的表現。責任律的第三層含義是,無論結局如何——離還是不離——各人都將為自己的決定承擔后果。那負責任修復的一方,必將獲得較大的成長和回報,從而為將來的幸福打下基礎。而不負責任、任意拋棄的一方,不僅拋棄了婚姻,也拋棄了自己一次重要的成長機會。 自主律自主律的主要含義是,旁人不應替當事人貴陽市婚外情調查做任何決定,或干預,或控制?!敖忖忂€須系鈴人”,出問題的雙方最終是分還是合,是和平協商還是通過其他手段處理,都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有些遭遇婚姻危機的當事人,寄希望于雙方的父母、親戚或重要朋友來幫助度過危機,企圖靠外界力量來主宰自己的婚姻去向。這實在是一種不成熟的表現,也往往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正如結婚是自由、自主的一樣,離婚同樣也應是當事人來自主自決的。假若離婚的雙方其中有一方不能承受這一結果而采取極端行為(如殺人、自殺等),另一方不應受此威脅而屈服,必須捍衛自己的自主權利。成長律離婚固然是一次情感的危機,但是,危機本身就是“危險”與“機遇”的結合。所謂機遇,就是一次重要的生命成長機會。遺憾的是,許多卷入事件的當事人,只看到危險,沒看到機遇的存在。其實,人生中的各種坎坷、挫折經歷本身就能為人帶來成長的契機。痛苦使人清醒,也使人成長。想要成長,就必須痛定思痛,必須帶著敬畏之心虛心學習,必須勇于改變。你的積極改變,將可能帶來兩個結果:1.你的心理更加成熟,人格趨向于健全,生命的力量得以增強;2.關系被逐漸修復。當對方看到你改變時,會重新萌發對愛情的希望,在“婚姻還是原配的好”這一思想的作用下,大部分人還是傾向于破鏡重圓的。價值律造成婚姻出問題的八大原因之一就是:一方在成長、提升,另一方在原地踏步。當一方價值顯著升高、雙方共同語言越來越少時,那么價值高的一方提出離婚的可能性就增大了。這里有一個唐朝宦官的故事,大家不妨一樂:唐朝時,有一位名叫麥愛新的讀書人,他考中功名后,覺得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便產生了嫌棄老妻、再納新歡的想法。于是,寫了一副上聯放在案頭:“荷敗蓮殘,落葉歸根成老藕?!鼻∏?,對聯被他的妻子看到了。妻子從聯意中覺察到丈夫有了棄老納新的念頭,便提筆續寫了下聯:“禾黃稻熟,吹糠見米現新糧?!币浴昂痰尽睂Α昂缮彙?,以“新糧”對“老藕”,不僅對得十分工整貼切,通俗而新穎,而且“新糧”與“新娘”諧音,饒有風趣。麥愛新讀了妻子的下聯,被妻子的才思敏捷和拳拳愛心所打動,便放棄了棄舊納新的念頭。妻子見丈夫回心轉意,不忘舊情,乃揮筆寫道:“老公十分公道?!丙湊坌乱矒]筆續寫了下聯:“老婆一片婆心?!睘槭裁闯3J悄歉邇r值的一方提出離婚呢?這背后有個假設,即他們認為自己是高價值的,分開后能找到與自己價值匹配的對象?!胺蚱薇臼峭著B,價值懸殊起離心”——也許可以這樣來表述。這聽起來好像有些殘忍,缺乏人情味兒,但現實生活中,這個機制是常常發揮作用的。人們總是傾向于接近高價值的人,遠離低價值的人——因為人的本性便是如此。當然,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除了自身價值升高以外,還可能是由于其它方面的原因,如: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自我中心、缺乏家庭責任感等。在此不一一詳述。說到價值,這里不妨稍微延伸一下。在婚姻關系里,男女雙方主要有以下幾種價值:經濟價值,生育價值,情緒價值,服務價值,審美價值,引領價值等。從這個意義上說,被離婚的一方若不想就此被“拋棄”,必須暗下決心,臥薪嘗膽,發憤圖強,提升自己的價值,方能化被動為主動。在挽回一段感情的過程中,提升價值和展示價值是至關重要的兩個環節。和平律大多數人都是歡喜牽手,而難以做到和平分手。這里的“和平”,是真的和平,而不是假的和平。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分道揚鑣時,心中難免會產生痛苦、怨懟以至仇恨之情。只有痛苦之情是合理的,但怨恨則是跟對方過不去,也是跟自己過不去。從根本上說,那充滿怨恨心的一方常常是價值感比較低的一方,因為他們畏懼失去而戚戚于得失。和平律就是要求人們好見好散,帶著祝福和感恩心離開對方。為了真正做到和平分手,我強烈提議人們在決定正式離婚前應有一個“訂離”的環節:雙方協議,在一段時間(如三個月)后正式離婚,在這期間雙方仍做“最后的夫妻”,做好結束關系前的妥善安置(對于孩子來說,也是一個重要的過渡)。退步律這條定律適用于那些把離婚當做世界末日、有如掉進了痛苦深淵難以自拔的人們。要知道,人生總是有退路可走的,比如:工作干不下去了可以辭職再就業,生意失敗了可以重頭再來,一段戀情繼續不下去了不過是失戀……這些都是人生的退路。同樣,婚姻繼續不下去了,不一定要苦苦糾纏、死守硬扛,退一步海闊天空。有些人視離婚為兒戲,還有一些人視離婚為末日,這都是走了兩個極端。 道德律這條定律與和平律密切相關。那些遵循了和平律分手的人,常常是有道德的。所謂“分手見人品”,就是說面臨分手這么大的事,最能見出一個人的人品。如何分割財產,孩子如何撫養,甚至以什么樣的心態面對彼此,都能見出一個人的道德修養。假如一個人在離婚時能夠保持對對方的尊重,不輕言謾罵,不斤斤計較,能夠帶著祝福與感恩心離開(雖然內心感到傷痛),這便達到了一種較高的道德境界。曾從朋友那里聽說過這么一個故事。有一對夫婦,男人任職于政府單位,仕途順利,一路高升;女人也非等閑之輩,青春貌美,才華橫溢。他們還是大學同班同學,并育有一個天使般可愛的女兒,多年來夫唱婦隨,生活一直是有聲有色的。變故的發生是在兩人結婚10年之后,女人優雅迷人的容貌逐漸被生活拖

垮,漸顯衰相,再加上整天就知道圍著孩子打轉,工作方面也是力不從心。不久后,男人果然出軌,并正式提出離婚。如果這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離婚事件也就罷了,讓人傻眼的是,曾經英俊瀟灑、謙恭有禮的男人竟然與妻子爭奪家產到了錙銖必較的地步,連他們結婚時的日本原裝進口的電飯鍋都不愿放過!更可氣的是這個男人趁女人不在家時,偷偷潛入家中將她的名牌衣服和家里其他值錢的東西洗劫一空,全然不在意旁邊被嚇得哇哇大哭的孩子!被昔日枕邊愛人傷透了心的女人找到我朋貴陽婚外情調查取證友時憔悴不堪,泣不成聲。她說:“被背叛的時候,我也傷心也難過,但總歸是自己愛過的男人,想著只要他過得幸福,離就離吧。萬萬沒想到他后來竟然會如此卑鄙!”“身外之物我并不在乎,隨便他拿,但他竟會那么貪、那么狠,連女兒都不要了,我真恨自己當初瞎了眼!”所以,難怪有人曾經說過“離婚的門檻,是人的一生中最高的道德門檻,它會將當事人的所有面具剝得干干凈凈,讓他的靈魂赤裸裸地面對世人?!?離合律這條定律適用于有孩子的夫妻。這里的“離”,是指婚姻關系的正式解除,從此雙方可以保持單身或尋求新的伴侶。這里的“合”,是指在孩子身上,兩人仍是合為一體的,父母的愛仍是統一的。遵循了離合律的父母們,他們的孩子因他們離婚所受的負面影響就會降到最低。反之,若離婚后一方禁止或限制對方探望孩子的權利,或者常常以怨恨的態度在孩子面前提起對方,這都是違背了這條定律。關于這一點,德國心理治療師海靈格說:“父母離異對孩子是很沉重的打擊,但是如果可以妥善處理面對,這樣的打擊也可能帶給家庭中的每個成員成長的機會,使家庭中的所有成員都彼此相互聯結一致?!?愛律對于做出了正確的離婚決定的雙方來說,離婚也是實現愛的一種方式與途徑,對彼此都好。比如一方有長期的家暴行為,另一方不堪忍受而選擇離開,那么,有家暴的一方就會從此有了悔過自新的機會。而另一方,也可以獲得選擇新的自由和幸福的機會。這樣對于雙方來說都是一種成長。一個有利于雙方成長的決定,可以說是符合愛的法則的。人們常說“不愛了,便分手或離婚吧”。我要說的是,對于那些真正懂得愛的人來說,即使分手和離婚,也并不違背愛。因為愛的重要含義之一就是要建立界限。在特殊情況下離婚,正是建立界限的一種方式。這就如同一條河流的水,它們流到一處地方,由于山體過于險峻不得不分流了,但它們仍然流著愛的活水。相反,那些不懂得愛的人們,即使在戀愛或婚姻關系里,他們也難以獲得真正的幸福,因為愛與幸福才是真正的一對孿生姐妹。當我們明了離婚也要遵循愛律時,離婚就是一件雖令人傷痛但并不構成傷害的事。請注意:“傷痛”與“傷害”是有區別的。離婚也可以成為這世界上的美好事物之一,正如死亡?!ND·